******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淄博市高新区北营社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街道中心路颐和大厦A座9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33-******、******
邮箱:******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高新区北营社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项目编号:ZJQSGL******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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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新区北营社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设计: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B证有效证件。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机电或电气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证书; 5、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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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会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06招标部)。
3.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磋商报价,将被拒绝。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①设计: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④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B证有效证件。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机电或电气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会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12第二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会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12第二会议室)。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