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其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东部城区三悦路以西,华南路以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评审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4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