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租赁房屋
1、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1181号,山东爱特云翔大数据产业园 B 座
2 层 210 单元,建筑面积: 97.3 ㎡(最终以政府房管部门或测绘院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
2、本房屋按精装交付,该房屋交付乙方时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的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期总计 壹 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30 日止。备注: 本合同具体起租时间以甲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作办公、科研用途。
2、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用途。
第四条: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起算日
租金起算日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
2、首年租金
乙方按建筑面积向甲方缴纳租金,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 / 元,年总租金 40509 元,大写: 肆万零伍佰零玖 元整(按照365天计算)。